接校纪委通知,按照省纪委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,根据高校纪工委《关于统计高公司党员干部基本信息的通知》(晋高工函〔2015〕16号)要求,现将我司统计党员干部基本信息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:
1. 副处级、处级干部(含调研员);填表人员:程刚、王晓闻、郝利平、贾昊昱、王愈。
2. 党员副教授、教授(含同等级其他系列职称)人员。填表人员:王如福、郝林、许效群、朱迎春、杨华、许女、刘亚平、孟俊龙、贾丽艳、常霞。
二、报送时间:
2015年6月17日下午18: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贾昊昱邮箱(sxaujhy@163.com);经过审核后填报人签字确认,统一汇总报送校纪委。
三、具体要求:
1. 确保信息真实。报送的信息要本人亲自填写、组织审核后集中报送。信息内容要与本人的组织、人事档案内容相符。
2. 严格保密规定。本次上报信息不作为审查使用,但要严格落实保密规定,不得私自使用和暴露个人信息。以后信息每半年修改一次,分别为每年5月底和12月底进行。
附:高公司党员干部基本信息登记表(样表)
HG0086皇冠
2015年6月16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