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
财务工作例会制度
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财务工作,提高财务工作严谨性和工作效率,形成重要工作事前请示、事后汇报的良好作风,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,出台该制度。
一、参会人员
院分管财务领导、财务资产科负责人及全体财务资产科人员。会议由所分管财务领导或财务资产科负责人召集主持。
二、例会时间
例会每一月一次,如遇特殊情况,由财务资产科负责人另行通知开会时间。
三、例会内容
由财务资产科人员汇报该期间内工作计划、工作落实情况及经费支出情况等事项。
四、例会纪律
1、召开会议时,参会人员应准时参加,如有特殊情况,应事先向所分管财务领导请假,其工作汇报交由其他人员代行汇报。
2、例会讨论作出的决定,如果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,可以提请复议。
3、例会讨论作出的决定凡属保密的,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。
该制度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行。
山西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2年10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