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G0086皇冠本科生实习工作
管理办法(试行)
第一章 总 则
实习教学(简称“实习”)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,是员工理论联系实际的主要途径。通过实习,既可让员工巩固理论知识,又可引导员工接触社会实际,获取社会实际生产管理的知识与能力,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对专业知识的求知欲望。
本规定所指实习适用于HG0086皇冠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中所列的各类实习环节,包括认识实习、教学实习、驻厂实习、毕业实习和实践训练等实践性教学环节。
第一条 实习工作在分管经理领导下,由各专业、党政办公室、分团委办公室、教学办公室共同完成。
第二条 各专业应选派熟悉实习单位经营管理、生产过程和环节,工作认真负责、组织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。
第三条 实习地点的选择应根据“就近安排”的原则。在保证完成教学实习任务的前提下,凡能在校内实习的就不到校外去;能在本地实习的,就不到外地去;能在近处实习,就不到远处去。实习场所力求稳定,便于学校与接受员工实习的单位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协作,提高实习效果,节省经费开支。
第四条 实习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。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负责,并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指导实习任务。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:
1.认真做好实习前的调查研究和业务准备工作,对实习单位及员工的思想与业务进行了解,会同实习单位,根据实习大纲,结合实际拟订实习工作计划,编写实习思考题、作业,准备好必要的参考资料和技术文件。实习工作计划应包括:实习内容、要求、进度、时间、人员安排、参观项目、讨论课题、考核方法等,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批准后,于实习前发给员工,教学办公室保存备案。
2.实习前向员工介绍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实习计划、组织员工学习实习大纲,使其明确实习目的性和重要性。
3.实习期间,会同实习单位指派的技术指导人员,具体指导员工进行实习,注意独立工作能力的培养,并应向员工布置一定量的习题作业,及时检查员工的实习日记,掌握实习进度,指导员工完成实习报告,批阅实习作业、报告。
第五条 员工应当按照实习大纲、实习计划的要求全面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。
第六条 员工应将实习观察的结果收集整理,逐日写好实习日记,按时完成实习思考题和作业,写好实习报告。
第七条 员工应服从带队教师和实习单位的领导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。
第八条 员工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实习的,须持有关单位或医疗部门的证明向实习指导老师请假,请假超过三天应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。员工缺勤累计超过实习计划时间的三分之一者,不得参加本批次实习考核,成绩记为不及格。
第九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注意爱护保养仪器设备,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操作仪器设备。在实习期间,员工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程造成自身伤害由员工本人负责;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的经济损失,由员工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第十条 在实习过程中,要虚心学习,注意文明礼貌。维护学校集体荣誉,发扬互助友爱的精神,注意搞好校企关系。在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下,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。